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安徽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3-21
实施时间: 2017-3-2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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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作用,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安徽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县及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均应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重大税务案件。&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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