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7-7-28
实施时间: 2017-7-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5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是指参与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境内机构、境外机构,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原油货物为期货实物交割标的物,开展的原油期货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