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7]2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28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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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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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