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办规[2017]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1-25
实施时间: 2017-1-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9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预算执行管理是确保财政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没有得到真正有效落实,预算执行管理不规范,造成部分支出进度慢、预算资金大量结转、财政资金沉淀较多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公信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预算执行主体......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