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责令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17]1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7-17
实施时间: 2017-7-1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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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7〕5号)相关规定,我厅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工作中,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未持续保持设立条件、未按时完成变更备案、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与财政行政许可审批信息不一致的问题,现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未保持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8家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未保持设立条件原因
  1 湖北国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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