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7]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6-30
实施时间: 2017-6-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切实改进财政票据核销方式,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充分体现加强监管与便民利民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政票据核销分为日常检查核销和专项检查核销两种方式。
  二、财政票据月使用量原则上在5000份(含)以下的中央单位,采取日常检查核销方式,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