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17]4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3-27
实施时间: 2017-3-27
法规类型: 内蒙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1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