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17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发[2017]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4-6
实施时间: 2017-4-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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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17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衔接。根据事权范围和我省实际,此次共衔接国务院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其中,取消1项,保留实施2项,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3项。另有11项因事权在国家部委或中央直属机构,无需我省衔接。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衔接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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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办发〔2017〕2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