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字[2017]3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4-12
实施时间: 2017-5-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73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2日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把能源消费源头关,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