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有关问题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7-14
实施时间: 2017-7-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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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5月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结合我市单位和个人使用增值税发票情况,现对有关问题提示如下:
  一、发票开具要求是对现有规定的重申和细化
  《公告》明确的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基本上是重申和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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