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配合总局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义务开展涉税专业服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7]28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7-7-5
实施时间: 2017-7-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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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日前,税务总局、财政部、人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配合总局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义务开展涉税专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
  《管理办法》共设七章四十四条,为金融机构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展实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工作提供了指引。金融账户涉及新开个人/机构账户和存量个人(高净值、低净值)/机构账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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