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涉及个人投资者准入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6-28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一般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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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会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以下简称“原《港股通适当性指引》”)中涉及个人投资者准入的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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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