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7]4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7-6-12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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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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