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皖政办秘[2017]13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5-23
实施时间: 2017-5-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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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部署。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作为试点省份之一,我省确定合肥、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芜湖、宣城等8个市检察院及其下辖的60个基层检察院为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
  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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