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基协字[2017]90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7-6-15
实施时间: 2017-6-15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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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统一基金行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协会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拟定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现征求行业意见,请于2017年6月21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协会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李楠
  联系电话:010-66578580
  联系邮箱:linan@
  附件: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附表1:投资者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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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附表1-1: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pdf    
附表1-2: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pdf    
附表1-3: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pdf    
附表2-1: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pdf    
附表2-2: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版).pdf    
附表3: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pdf    
附表4: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pdf    
附表5: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pdf    
附表6-1:投资者转化表(专业转普通).pdf    
附表6-2:投资者转化表(普通转专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