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评协[2017]2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6-6
实施时间: 2017-6-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6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江苏省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奖励办法(修订)》(苏评协[2015]20号)规定,现就2016年度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1、人才培养方面
  (1)2016年度,通过在职学习取得博士学位或引进博士到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资产评估机构每人次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在职学习取得硕士学位或引进硕士到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资产评估机构每人次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江苏省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