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法[2017]285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5-26
实施时间: 2017-7-1
失效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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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规范和加强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我们对《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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