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财会[2017]14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5-27
实施时间: 2017-5-27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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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强监管、补短板、治乱象、防风险,维护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保监发〔2017〕40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决定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核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着力整治数据造假、数据错误、不按规定报送数据等问题,强化监管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保险公司增强合法合规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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