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鄂政发[2017]2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5-5
实施时间: 2017-5-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9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近期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53项。其中,取消41项、调整12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事项3项、申请人可自行开展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的事项6项、合并3项)。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