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交易库仓储费、租借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免收2017年5-12月保管库库存互换过户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黄金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4-28
实施时间: 2017-4-28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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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GEMS-2系统上线后,交易库仓储费、租借登记费收费标准将进行如下调整:
  1、黄金及铂金仓储费率由“买入货权0.6元/千克.天、剩余库存1.8元/千克.天、实物出库日1.8元/千克”统一为“买入货权及剩余库存1.2元/千克.天、实物出库日1.2元/千克”。国际会员及客户持有国际板黄金仓储费率不变。费率调整自2017年4月25日日终结算后实施。
  2、租借登记费收取方式及费率由“黄金铂金租借、归还6元/千克,白银租借、归还1元/千克”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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