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号
发文部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关总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17-5-18
实施时间: 2017-5-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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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网信办、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海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医疗美容需求日渐旺盛,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注射透明质酸钠(即玻尿酸)、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进行“微整形”医疗美容。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无相应资质非法制售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造成危害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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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