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5-25
实施时间: 2017-6-1
失效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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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实名办税的有关规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名办税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的含义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进行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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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实名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