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建[2017]2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7-4-18
实施时间: 2017-4-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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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清算范围为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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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