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7]23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7-5-24
实施时间: 2017-5-2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3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要求,在总结第一轮系统风险导向执业质量检查经验的基础上,我会制定了《2017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简称《2017年检查方案》,附件1),现就2017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业质量检查分工
  继续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中注协负责实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简称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并对各省级注协执业质量检查进行指导。各省级注协实施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事务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017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pdf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模板).docx    
附件3:2017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式样).docx    
附件4: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结果汇总表(式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