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及年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郑国税函[2003]287号
发文部门: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8
实施时间: 2003-9-1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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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局、稽查局、市局各处室:
  为深入落实对纳税人的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市局结合省局办税服务承诺、岗责体系等,按照业务流程对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一般纳税人认定及年审业务进行了规范,现发各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临时认定管理
  1、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后,按照《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豫国税发(2002)65号)有关规定,向政策法规科文书受理岗(县(市)局农村税务所文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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