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相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4-18
实施时间: 2017-4-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1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修改: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相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12-1
实施时间: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