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发[2003]27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5
实施时间: 2003-12-15
失效时间: 2011-9-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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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
  为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整理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划分的补充规定
  (一)原有企业凡属下列情况者,即使办理了设立(开业)登记,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管:
  1?原有企业整体转让出售(拍卖),原有企业仍继续存在并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但如原有企业整体转让出售(拍卖):后成为收购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且纳入收购企业合并纳税范围的,则整体转让出售(拍卖)企业的所得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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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部分废止或失效 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6
实施时间:20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