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修订的《关于扶持本市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7]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1-10
实施时间: 2017-2-1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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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残联等五部门修订的《关于扶持本市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0日
  关于扶持本市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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