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2017]1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3-31
实施时间: 2017-4-10
失效时间: 2022-3-31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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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1日
  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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