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管[2017]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5-9
实施时间: 2017-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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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为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价格。
  二、本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实行上下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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