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建[2017]3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发文时间: 2017-5-3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区)财政、商务、扶贫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等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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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省级主管部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