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文号: 青岛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2-17
实施时间: 2017-2-1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2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关区汇总征税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14年9月1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公告2014年第10号》。上述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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