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5-17
实施时间: 2017-5-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现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