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社[2017]2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4-20
实施时间: 2017-5-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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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联(宁波不发):
  为做好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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