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因公临时出国、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行[2017]2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5-4
实施时间: 2017-5-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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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有关精神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根据《预算法》规定,部门预算在经人代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已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复下达。为充分体现各部门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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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doc    
附件2:浙江省省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