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5-9
实施时间: 2017-5-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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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参保单位、个人:
  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工作于5月10日启动,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关于2017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的通知》。现就年度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简要告知如下:
  一、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口径提醒
  提醒各用人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度缴费申报是申报职工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无需等待社平工资公布后再申报。避免集中申报导致网络堵塞而申报不成功。
  二、2017年政府减负政策
  2017年政府出台多项减负政策,各险种缴费基数、比例以及缴费标准上下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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