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22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7-4-28
实施时间: 2017-5-1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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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4年第2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5月1日起2年。
  2016年4月29日,应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的申请,调查机关发布2016年第1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调查机关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的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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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