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7]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5-2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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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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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