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5-12
实施时间: 2017-5-12
法规类型: 独立董事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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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本所根据相关法规及近年来的独立董事备案实践,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本所2011年12月2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证上〔2011〕386号)同时废止。
  目前兼任多于五家上市公司(含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人员,在其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任意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筹备换届时,应当确保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任职家数条件后方可接受独立董事提名。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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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