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7]6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4-29
实施时间: 2017-5-1
失效时间: 2022-4-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62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9日
    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供热设施建设,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