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等十二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4-28
实施时间: 2017-4-28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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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2012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6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将于2017年5月1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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