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7-4-19
实施时间: 2017-4-20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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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4月20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税则号列:3904.5000)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7年第17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7年4月20日起,进口收货人在申报进口上述税则号列项下属于反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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