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7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4-17
实施时间: 2017-4-17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7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7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4月20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3.61%,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4月17日,每年4月17日,10月17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