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20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7-4-21
实施时间: 2017-4-22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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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1年4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1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16年4月21日,应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申请,调查机关发布2016年第15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4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调查机关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对中国的倾销和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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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商务部关于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