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及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3-31
实施时间: 2017-4-5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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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并自2017年4月5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取消市价指令类型中的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和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二是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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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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