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3-31
实施时间: 2017-4-5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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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研究,自2017年4月5日起,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2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10手;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5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30手。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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