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3-31
实施时间: 2017-4-5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经研究,自2017年4月5日起,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2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10手;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5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30手。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7年3月31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