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17]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3-20
实施时间: 2017-4-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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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水利厅、国税局、地税局、区残联:
  现将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工作。要站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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