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文号: 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7-4-7
实施时间: 2017-4-7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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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持续深化加工贸易业务改革,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强化自身规范管理,根据生产实际自主核定保税料件耗用量并向海关如实申报,建立以企业诚信为基础的单耗自核管理模式。南京海关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加工贸易单耗自核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试点的企业范围
  使用单耗自核模式的试点企业除具备加工贸易企业的一般资质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信良好。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二)管理完备。具有健全的单耗追溯制度,企业能够通过原始证明材料实现从进口料件到出口成品的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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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