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文号: 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7-4-12
实施时间: 2017-4-12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20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联合公告〔2016〕65号)等有关要求,为推进关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业务规范运作,南京海关对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增设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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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报文结构定义和填制规范.doc    
附件2:一般纳税人内贸货物管理报文结构定义和填制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