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通信工程相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办市[2017]29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4-14
实施时间: 2017-4-1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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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通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要求,做好通信工程有关资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会同同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二、企业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在原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有效期内承担的工程,符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凡于2015年3月2日前取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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